海纳百川公务员公务员基础知识 [转帖]人民时评选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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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人民时评选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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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此一题旨在希望大家把自己感觉比较好的与国考或地方考试申论有关系的评论性文章转贴过来,供各位坛友参考。
同样,参与收集者一律给与奖励。
人民时评:肉价上涨农民是否真受益?
陈家兴
9月4日,发改委副主任毕井泉在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这次猪肉价格上涨的获益者主要是农民”。他说,现在生猪收购价格和猪肉零售价格上涨的幅度基本上是同步的。8月30日,36个大中城市的生猪收购价6.86元/市斤,同比上涨了78.2%;猪肉(精瘦肉)价格13.22元/市斤,同比上涨了72.4%,收购价的涨幅高于零售价的涨幅近6个百分点。所以说,获益主要是农民。

  消息一出,不少网友根据各自不同的生活感受,在回帖中表示了不同看法。那么,猪肉价格上涨,农民是否真的受益了呢?

  从一般推论看,生猪收购价确实与猪肉零售价同步上涨甚至还略高,而生猪是从谁手里收购的?当然是从农民手里,那么,农民不就从涨价中受益了?但是,具体问题还得具体分析。

  首先来看猪肉涨价的受益主体。中国肉类协会会长李水龙曾说:“中国13亿人口,平均每人每年吃掉半头猪。”具体数字是人均猪肉占有量为39.6公斤,2006年我国的猪肉总产量为5197万吨,占世界猪肉产量的一半。如此大的猪肉消费市场,靠农民用土法一家一户养几头猪就能解决?显然不可能,只能依靠大规模的养猪企业。事实也是如此。另一个例证是,今天城市里的人每日吃的猪肉味道与过去不同,不如自家养的猪好吃,原因就在于这些猪都不是农民自己养的,而是吃饲料长大的,由企业养的。而由于受农民工进城等影响,现在的农民养猪的比过去要少多了。

  要说肉价上涨的受益主体,确切的应当是养猪企业家。这些养猪的企业家有10万户?100万户?找不到具体数字,但显然都是极其有限的,而不能与八九亿“农民”这个宽泛的概念主体等同。如果再往下推论,这些养猪企业会雇用农民呀,那也得问,是否生猪涨价后,他们的工资涨幅是否同步?要说真正的农民从涨价中受益,估计也是极少数,况且他们自己也要消费猪肉。

  再来看生猪涨价的利润是否都是养猪企业家们拿到了。目前猪肉价格上涨的根本原因,主要是饲料价格的较大幅度的上涨。这直接导致养猪成本的提升。这个饲料,普通农民当然生产不出来,同样只能靠饲料企业。因而生猪涨价的另一个受益主体应当是饲料企业家。当然,猪饲料涨价的直接原因是玉米的涨价,因而生产玉米的农民会有所收益。不过,在价格链中,初级产品、原料的提供者的受益一般是最低的。

  由此看来,很容易理解网友们对这则消息的质疑。正如有网友说的,如果获益真的主要是农民,那国家根本没必要出台相关规定,去平抑肉价。让农民增收不正是我们努力的目标么?也正是看到农民并未受益,同时看到猪肉上涨对城乡低收入人群生活的影响,国家才及时作出决策,从各个方面去促进生猪生产发展,以稳定市场供应。

  不能不看到,猪肉价格等的大幅上涨,对低收入人群的生活是有一定影响的。比如大学生的吃饭问题。最近还有不少人去高校“蹭饭”的新闻、还有不少白领“拼饭”的新闻,这些都说明人们实实在在感受到价格上涨的影响。至于一些城市居民能不能吃得起肉,不妨到超市里亲身感受一下,有多少人在肉柜前徘徊或议论的。至于农民是否吃得起肉,也不妨亲下基层去调研第一手材料。惟有这样,我们才能真切感受到,食品特别是猪肉价格上涨给百姓生活带来的影响要远甚于给其生产主体带来的收益,也才能更真切地体会到国家平抑食品特别是猪肉价格上涨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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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9-6 10:37:39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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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时评:官员博客的有限作用与本位回归

陈家兴

在博客兴盛不久,官员们也纷纷开起了博客,成为人们关注的一大热点话题。这个关注有两个方面。

  一是官员博客不低的访问量和影响力。前不久即有报道称,宿迁81名副处级以上干部开博客,访问量达76万人次。北京海淀区副区长于军网上开博,一天点击率超3万次。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说:“我像看儿子一样看着我的博客”。广西的刘奇葆书记对网友意见的重视则从另一个侧面说明“官员博客”的远景。他说网友意见中有两类增大他的压力,一是希望抓住机遇加快广西发展的,二是提了很多建议、开了很多“药方”的。等等。

  二是官员博客有不少现象和问题。有一些官员的博客文章大多是枪手之作。有的官员博客文章很长时间不更新。有的官员博客与网民没什么交流互动,文章成了“讲话秀”。等等。

  为什么“官员博客”如此受到关注?这里面当然有很多原因。但我以为最关键的因素是,官与民之间,正在实现由闭塞到沟通的变革,这种变革带来了新鲜感与新期待。

  在当下,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管理他们的干部在想什么,干什么,关心什么,其实并不知道。对于干部来说,他管理下的老百姓心里在想什么,对工作有什么意见看法,其实也不大知道。尽管干部也下基层考察调研听民声察民情,但彼此还不可能进行经常性的交流。官与民之间有了一堵墙,拉开了官与民之间的距离。当然,这个墙更多的是指官与民之间交流的不方便、时间与空间所造成的障碍等客观原因,或可称之为有形之墙。尽管我们成天强调要密切联系群众,但主观的和客观的原因导致这种联系难以密切也难以经常。

  官员开通博客,把正在干的,或想干的,把对问题的看法,或就某个问题征求网民意见等,在博客里公开,与网民交流。网民可以访问博客,可以提出意见和看法。这就实现了官与民的沟通,官与民之间的那堵有形之墙被拆除了。墙一拆除,干部与百姓互相都从对方那里看到了美丽的风景。对于百姓来说,陌生的官员在与自己零距离,自己无所顾忌地表达意见与看法。这的确很新鲜。同时也由此期待官员更多的听取自己的意见与想法,多办利国利民之事。对于干部来说,在博客里看到了百姓真实的声音与想法,开启了思路,拓宽了视野,甚至对于决策的制定与举措的实施产生了作用。

  也正是网民们对于官员博客的这种新鲜感与新期待,使得网民们对官员博客出现的问题感到不满。官博枪手文章,长时间不更新等,表明有的官员开博只是附庸风雅,叶公好龙,对博客并不真正重视。如果开博客变成一种强制甚至负担,博客上的官民交流就失去了其真正的意义。在某种意义上说,正是人们对官员博客寄予的过度的新鲜感与过多的新期待,才使得官员博客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格外引人关注。

  人们的新鲜感随着官员博客的日益普及而必将逐步变淡,人们的新期待随着对官员博客的许多期望变成失望后而必将逐渐回归理性。当加在官员博客身上的这两个光环消失后,官员博客就会逐渐恢复其本来面目。那时再来看官员博客,我们或许对其有新认识新定位。

  官员博客,从根本上说就是拓宽了官与民之间沟通交流的渠道,更便于领导干部察民情听民意,对治国理政有所增益,这的确是一大进步。但仅此而已,除此以外,它并无更高深的意义与作用。而这察来的民情听来的民意是否最终转化为官员的意志和行动,还取决于开博客的官员是否为民、务实、清廉。官员博客可以消除官与民之间那道有形的墙,但难以消除官员心中的那道无形之墙。只有等到我们的官员真正成为服务型的官员、责任型的官员、讲究法治的官员,官员博客所起的作用或许会大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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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时评:比县委县政府在土坯房办公更重要的
建 达
河南省卢氏县是一个并不富裕的县。但是这个县的路修得很好,学校也修得很漂亮,县城很亮丽。我几年前到那个县,就对该县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与此相对比,县委县政府却一直在50年代盖的土坯房里办公,让人感到巨大反差,也让人感到基层公务员的朴实和可爱。

  现在,新闻媒体报道了卢氏县的新闻,赞扬县委县政府的土坯房,这是提倡领导干部要发扬艰苦朴素的传统,要有忧患意识,要在心里牢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确实大有必要。

  时代不同了,我们并不要求所有的领导机关都去住土坯房,但是“土坯房的精神”却是伟大的。土坯房可以不住,“土坯房精神”却需要发扬光大。关键是各级官员要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是为在土坯房办公而在土坯房办公,而是不管在哪里办公,都要为群众办实事,都要为人民谋福利。

  说到这里,我想起了几年前去卢氏县的那次采访经历。记得当时的那个县委书记也是这样向我们介绍县委的土坯房,也是领我们去看亮丽的市容,也是介绍县里最好的建筑——中小学。可不久,那个书记被人举报有受贿行为,再后来受到法律的处理,卢氏县因此名播全国。那个书记出事后,有些媒体就说这些亮丽的市容都是“面子工程”,土坯房也是书记在做秀。

  现在看,一个官员出事,就把他和同事们一起干的好事、基层干部一起参与的建设,包括土坯房都一古脑儿否定,不是一件实事求是的事情。从另一个角度说,一个官员在不在土坯房办公并不是最重要的事,更重要的是要有一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心。同样是土坯房,官员触犯了党纪国法,人家就认为你的一切都是为了沽名钓誉;官员廉正勤政,即便你在条件比较好的地方办公,人家也会赞许有加。

  国家提倡“土坯房精神”,真正的目的在于提倡官员的公民意识,提倡以人为本、和谐发展、共建共享的现代理念,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幸福不幸福作为衡量工作的标准。心里有了人民群众,不住土坯房也能做出有利于国家发展和人民幸福的事情;心里缺乏群众,即便一直在土坯房里办公,也难以为群众认同,甚至被人认为是政绩工程、面子工程。前车之鉴,不是很说明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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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时评:银行到底有多少为民服务的真心?

王石川

就银行改善服务等公众关心的问题,近日,人民网20余名记者对北京城区的各大银行共113家营业网点进行了实地调查。结果显示:仅7.1%的银行网点设有卫生间;工行、建行排队现象严重 解决“排队难”仍需更多有效措施;服务态度较差的银行营业网点仍占6.2% ;超半数银行营业网点饮水、读报设施不齐全。

  应该说,每一项调查难免有局限,但要了解银行业的服务现状,实地调查是最有说服力的一种方式。从调查结果来看,有喜有忧。喜的是,颇受公众诟病的排队难现象一定程度有所缓解,银行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有所改善。忧的是,排队难现象并没有根本性得到解决,还存在诸如“仅有7.1%的银行有向顾客开放的洗手间,如厕难问题突出”等等问题。

  这一结果并不出人意料,客观原因是,任何改进措施都不可能一蹴而就,很难在短时间内达到预期效果;主观原因则是,银行巨头多年来养成的一些霸王作风已根深蒂固,这在短期内更是不容易被根除。为了提高银行支付结算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有效解决排队难问题,中国人民银行已出台了《关于改进个人支付结算服务的通知》。央行的七记重拳为何没有取得应有的作用?中国银行业协会也发布了《中国银行业协会关于开展文明规范服务系列活动的通知》,明确在5月12日至6月12日开展“文明服务月”活动。为什么在“文明服务月”里仍然看到银行服务中的一些不和谐的现象?

  调查显示,仅7.1%的银行网点设有卫生间,106家网点无论营业面积大小和排队长短,均未向顾客提供洗手间。银行网点设置卫生间能有多难?当然,设立卫生间会增加银行成本,但这些成本与公众的健康相比,孰轻孰重?据报道,天津一位老人在银行办理业务时因为排队憋尿太久,竟然被尿憋晕,幸亏医院抢救及时才脱离危险。

  令人不敢恭维的还有,某些银行工作人员的态度十分恶劣。比如,不少银行工作人员对记者关于卫生间的询问不予理睬。面对记者的提问,有的工作人员头都没抬,有时“显得很不耐烦,最终没有回答记者的提问”。其实,记者所遭遇的情景,很多到银行办理业务的人都或多或少都碰到过——银行工作人员要么不苟言笑,要么冷若冰霜,要么恶言恶语,能够提供微笑服务的实在罕见。

  某些银行工作人员为何如此牛气烘烘?原因林林总总。据《国际金融报》报道,内部分配机制不完善特别是一线员工分配不公现象,直接影响了一线柜面员工服务积极性,是导致银行服务水平下降的一大原因。此言不谬!一线员工干活不少,却得不到相应的薪酬,自然不会卖力干活。因此,面对银行服务水平下降这一现状,板子不能仅仅打在一线员工身上,更应该追问是谁造成了一线员工的怠工?是谁造成了银行内部分配机制不完善?其实,银行排队难、服务水平不佳并非最近才出现,只是最近一段时间因为多方面的原因,如井喷般地暴露出来。而银行这些乱象的深层次根源在于模糊了商业化和公益性的界限,在强烈的利益驱动下,银行舍弃或者淡化了公益性。

  可以说,在中央的直接过问下,在当前舆论压力下,即便银行排队难等乱象得到一定程度缓解,但一些银行“嫌贫爱富”等等恶习不可能随之消弭。过了这个风头,一些乱象仍会卷土重来,只顾追逐短期经济利益,而罔顾社会责任,或者说在社会责任和经济利益两者平衡上面,侧重后者。

  究其根本原因,就在于银行自身的性质仍然模糊,在于银行业没有形成充分的竞争局面。正如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研究员杨鹏说:“开放竞争才会减少排队时间,开放竞争才会提高服务效率,开放竞争才有微笑服务。不断打破特权与垄断,这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当前,要革除银行乱象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停留于细节的改善只能是治标,逐步开放银行业,加大银行业的内部竞争和外部竞争才是治本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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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时评:从猪肉价格暴涨成为热议话题说起……

马龙生

北京猪肉价格一个月上扬14次,价格比去年翻倍;沈阳肉价一年内翻番;青岛肉价一月涨四次;长沙猪肉均价在19元/公斤之上,卖出10年最高价……近期,猪肉价格暴涨已成为各地市民热议的话题,一些地区的猪肉价格已达历史最高点。农业部网站消息称,进入五月因为猪源紧张,多数省区市猪肉价格同比大幅上涨,而猪肉价格上涨也拉动其他肉类产品价格的波动。

  对于猪肉涨价,普通百姓不仅早已有了切身体会,而且对此的感受也完全有别于专家学者和政府官员。

  有政府官员认为,当前的猪肉涨价只是一种短期现象,随着市场收购价升高刺激养猪积极性,以及夏季临近对猪肉需求的降低,猪肉价格会有回落。如果当前的猪肉涨价真的只是一种短期现象,这当然不用我们多加议论了,问题是很多地区的猪肉涨价,是从春节前后就开始了,对已经发生的持续涨价,已不能用“短期”来表述了,再加上需求对生产的有效刺激起码又要数月的周期。显然,以“短期现象”为认识基础,试图通过市场的自然调节,来捱过这段猪肉涨价潮,依据不够充分,态度也比较消极。

  也有“市场决定论”者认为,猪肉价格上涨,是生猪产业链“完全市场化”的必然结局——饲料涨价了,成本提高了,生猪价就要涨,生猪价高了,猪肉价也要高。经过市场的配置,养猪的、卖肉的、吃肉的,才能在各取所需中实现利益均衡。持这种观点的人恰恰忽略了,在猪肉的生产、流通、消费三环节中,消费是最被动的一环。因为猪肉基本可以认定为生活必需品,需求上有着相对的刚性,价格几乎无法抑制需求。这种“多贵也要吃”式的被动,显然不是仅靠市场调节就能很好解决的。

  如何通过“有形之手”,让百姓在现行收入水平能够承受的情况下消费猪肉,显然还是各级政府的一大民生工程。因此,当前的猪肉涨价,从百姓口袋里多掏走的那一部分钱,原本就是不应该全部推给市场的,而是有着相当程度的人为原因。改革开放以来,政府曾经专注于解放生产力,养猪的规模化、产业化积极性被激发,屠宰市场也全面开花;此后,政府关注食品安全,围剿私屠乱宰。但对于如何保证在一定警戒价位之下满足猪肉供应,关注度有所减弱。

  而针对本次猪肉涨价,不妨提出以下问题:其一,本次猪肉涨价潮的出现,政府为什么缺少价格与供求的相应监控?为什么失去了应有的预案反应?其二,改革开放打破了原有的计划供应主渠道,但是否意味着也不再需要调节供求的“蓄水池”?试想,如果在货源偏紧、价格趋涨时,能有常年满载的“市民大冷库”来调剂余缺,这一轮的猪肉涨价潮又何以能够形成?

  据悉,国家有关管理部门关注肉价波动,已组织专门人员赴市场调查。专门调查当然是必要的,但笔者以为,调查不能仅限于浅表层次的就事论事,更应该以系统化的眼光和思路,深挖本次猪肉涨价潮的政策原因,把好脉,稳调控,才能见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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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时评:租房的隐患,“封杀”还需关爱有加

蒋萌

买房,还是租房之争仍悬而未决,“群租”近来又成新的焦点。先是上海规定,“一间房只能出租给一个家庭或一个自然人居住”,随后北京出台了“五不租”。两地已开始集中检查,力求严厉整顿,消除“租住隐患”。

  不可否认,相对于产权业主的起居固定与实名性,一些租房者具有流动性强、身份多元的特点。近年出现的“二房东”,擅自更改单元房结构,“群租户”挤住在狭小空间,使得水、电、气等安全隐患凸出。人员混杂、登记混乱、扰民问题、治安案件,“问题群租”引人瞩目的同时,许多租客也体味着苦涩与无奈。

  “如果不是经济窘迫,谁愿意一群人住在一起”,“群租不过是为了节省开支,减轻物价上涨的压力”——事实上,在房价高企、套房租金水涨船高的大城市,许多“漂泊族”选择“群租”时常是出于囊中羞涩、迫不得已。

  中国是发展中国家,现实国情不容回避。大城市有现代气派的发展成就,也存在捉襟见肘的旮旯角落。某种程度上,收入不高的外来人员降低了城市发展的成本,为城市提供了“新鲜血液”,城市应当对他们给予支持和关怀。然而,许多“新移民”面临子女上学难、社会保障匮乏,表明户籍“区别”改善缓慢。“问题群租”的产生,既折射出正规廉租房的空缺,另一侧面来看又何尝不是“城市关怀”的缺失?

  他山之石,或许能够带来一些启示。在人口密度极高的日本,大城市常能见到租金便宜、几平方米一间的“单身公寓”。“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这成为许多公司新职员、外来学生与务工者的安身之所。对于我们的城市管理者来说,不应将目光局限于套型廉租房、户籍租赁资格之上,更应通过盘活闲置公房、协调存量房、鼓励社会资本投入等手段,改造建设一批“青年公寓”、“单身之家”类型的“袖珍”廉租房。如果正规渠道能够解决低成本栖身之困,“问题群租”应会在相当程度上得到消解。一些“二房东”凭着几套转租房尚且赚得“盆满钵满”,人们有理由对“袖珍”廉租房的市场前景保持乐观。

  构建服务型政府,需要以人性化为前提。民生问题的引导,应本着换位思考,疏堵结合的原则。作为一种分摊形式,“群租”本身并不犯法。人们应当关注的是“问题群租”的成因,潜在的连锁效应。如果对“群租”采取简单“封杀”,或是对租房设置过高门槛,可能使相当数量的外来人口面临无处安身的尴尬,甚至引发新的社会问题。审慎分析,客观应对,打击藏身于出租屋中的不法分子,努力提供正规低价的廉租方案,才是积极有效之策,才能获得群众更广泛的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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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时评:“占优补劣”背后的用地发展模式之思

陈家兴

国土资源部最近发出通知,试行耕地评级,各地补充耕地数量质量按等级折算。这一通知,针对的是当前“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在执行中出现的一个突出问题,即“占优补劣”。也就是针对补充耕地的等级达不到被占用耕地等级,运用等级折算系数,用增加补充耕地数量的办法来解决土地质量不高的问题,来达到耕地生产能力的平衡。

  一边是18亿亩耕地的底线,一边是各地发展对土地的膨胀式的需求,如何解决土地供求矛盾?早在2004年,国务院即出台《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在强调严格保护耕地的同时,规定的第三条明确指出,“严格执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各类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建设单位必须补充数量、质量相当的耕地,补充耕地的数量、质量实行按等级折算,防止占多补少、占优补劣。

  然而,这一充分考量各地发展对用地的合理需求的制度,在各地的具体实际中被解构,不幸被“防止”所言中。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同志最近表示,目前“最突出的问题集中反映在补充耕地的质量上”。“许多地方补充耕地分布在交通偏远、不便耕作、农田生态系统脆弱或有生态障碍的地方,农田基本条件较差,耕地质量不高,许多地方还出现抛荒现象;大多数补充耕地也普遍缺少后期管护。”

  许多地方之所以“占优补劣”,除了主观上“把眼睛只盯在土地开发整理资金这块肥肉的争取上,而对加强项目管理和土地开发整理效益考虑不周”,也就是只想向中央要钱,而不想干点实事,对所补充的耕地进行整理。在客观上也是因为,补充耕地的地方原本就不适合作为耕地使用。你再怎么开发整理,它也不可能达到一定质量。一个显见的道理是,如果这里本就适合作为耕地,它又怎么可能等到现在才被开发出来?

  然而,即使通过等级折算的办法,在理论上能达到耕地生产能力的平衡,但我们仍有理由担心,在当下这种对用地的如此强烈需求的趋势下,在若干年后,只怕连那些生态脆弱之地、不毛之地也难以寻觅了,没地可置换了。有人戏称,将来这种置换要么只存在于纸上,说在哪里补充了多少亩,其实都是子虚乌有;要么也来个梯度转移,发达地区从欠发达地区置换,欠发达地区从贫困地区置换,等到无地置换了,就到外国置换去?

  如此占优补劣,从一个侧面说明,许多地方把上述国务院决定中的第三条,当成了国家实行“严格保护耕地制度”的一个突破口,而不是完整地理解上述决定是要严格管理土地的精神实质。在这种情势下,我们仅仅要求做到“牢固树立遵守土地法律法规的意识”,“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审批土地”,显然是不够的。

  人多地少的根本性矛盾,决定了我们“节约用地”,不能仅仅重在“开源”,而应重在“节流”,在现有被使用的土地上,做好土地用途的结构调整的大文章。优化土地用途,合理规划布局,集约使用土地,必能在最大限度上遏止对耕地的占用。

  而从长远发展来看,我们需要反思的是现有用地发展的模式。是不是该反躬自问一下,发展就一定要圈出一块地来吗?就一定要建一个什么园区吗?发展就一定要占用耕地、占用土地吗?答案是否定的。实现发展的方式多种多样,土地利用的方式也多种多样,关键是我们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转变发展思路,而不是把心思都用在“发展必须占地”这条独木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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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推动服务业发展迈上新台阶
加快服务业发展,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多次出台相关政策措施促进服务业的发展。国务院最近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首次提出,要尽快使服务业成为国民经济的主导产业。刚刚闭幕的全国服务业工作会议全面部署了落实《若干意见》的各项工作,这进一步凸现当前推动服务业发展迈上新台阶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推动服务业发展迈上新台阶,是新时期参与国际竞争的需要。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深入发展,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已经成为引领要素流动和产业分工的主导力量,成为影响国家经济安全和产业发展的重要领域。中国经过近30年的改革开放,经济总量已经稳居世界第四,但我国服务业总量却相对较小,占GDP的比重与世界平均水平相比还有很大差距,甚至低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从这个角度看,目前我国与发达国家的差距主要就表现在现代服务业发展不足上。我们已经成为一个制造业大国,但还不是制造业强国,其主要原因就在于我们的相关服务业还不发达,对制造业还不能起到强大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因此,要从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必须推动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全面提升我国经济发展的整体素质,以吸引更多的资源,提高我国在世界产业分工中的地位。

  推动服务业发展迈上新台阶,是推进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必由之路。服务业能够更多地满足人民生活的需要,能够创造更多的就业和税收,这是我们过去对服务业已有的共识。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经济增长方式粗放、能源资源消耗高、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严重等问题进一步暴露,严重制约了经济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解决这些矛盾,加快发展服务业是根本措施之一,这使我们对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意义又加深了认识。要改变经济增长过多依赖出口尤其是工业出口拉动的格局,就要着眼于扩大内需,提高服务业在三次产业中的比重。要改变高耗能高排放的格局,就必须大力调整产业结构,加快发展服务业。因为,服务业不仅自身是“无烟产业”,能源资源消耗低、污染排放少,而且通过发展一些专业化的服务业,可以提高其他企业的节约环保效率。加快服务业发展,是节能减排的又一个重要抓手。

  尽快把服务业发展成为国民经济的主导产业,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战略决策。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时期。我们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抓住经济高速发展为服务业提供的机遇和空间,认真落实《若干意见》提出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推动我国服务业尽快迈上新的水平、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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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时评:道德和法律底线无论贫富都该恪守

郑根岭

一位“有病没人肯雇”、“靠捡破烂儿为生”的进城农民,为了供养失去父母依靠的侄子侄女读书,不得已偷了建筑工地的铝合金材料,被巡警抓获;两位贫困女大学生为尽早归还助学贷款偷拿同学室友的银行卡支取现金5500元,被刑事拘留。这两件事让人百感交集!

  在现实社会语境之下,贫富之辩是个敏感话题。但是,无论为富人说话者还是为贫穷者仗义执言的人,都不能不正视一个同样的问题:那位无私抚养侄辈读书的农民,那两位想早日归还助学贷款的贫困女大学生,其盗窃行为已经涉嫌犯罪,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将给犯罪嫌疑人以应有的惩罚。

  另一方面,这两件事确实让人油然而生怜悯之心,可即便同情甚或落泪,也丝毫改变不了他们的道德劣势与犯罪嫌疑。道理很简单,道德和法律底线,无论富人还是穷人都应该恪守,否则这社会岂不乱了套?

  不论出于何种目的,违法乱纪都不能姑息纵容。这个口子决不能随便打开,否则就失去了法律的尊严,把法规置于不义之地。同时,法律是刚性的,它不能看人下菜碟。法律反映的是人民的意志,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视同仁。法律对每个社会人既是一种约束,也是一种保护;对别人的约束是对自己的保护,而对自己的约束也是对别人的保护甚至对自己的保护。

  富裕不能成为违法乱纪的特权,同样道理,贫穷也不应该成为偷盗、抢劫等违法犯罪行为的通行证。试想,如果人人寻求法外特权的话,那么法律势必成为一纸空文。如果个别人可以寻求法网网一开一面的话,那么有钱的富人和有权势的官员将更有可能占到便宜,这对普通群众自然更为不利。

  现在社会上对富人非议颇多,这里面既有个别富人穷奢极欲、为富不仁的原因,也有不正常的仇富心理使然。的确,在现实社会生活中,有一些富人不注意言行,不检点自己,甚至凭着财大气粗,结交官场人物,寻求不法保护,无视社会道德和法律法规,随随便便违法乱纪。这种不良现象已经引起广大群众的强烈不满,党和政府也正在加大打击力度,遏制这种败坏法纪的行为。

  人与人之间先天禀赋还是后天努力都有差异,因此社会地位和财富获取方面也肯定会有所不同。在现实社会环境中,对待富人,社会大众或许会在道德方面要求更为苛刻一些,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贫穷者就可以进行道德放纵。

  也许有人会说,当生存都成问题的时候,还奢谈什么道德和法律,简直是饱汉不知饿汉饥,站着说话不腰疼。虽然短时期内贫富差距不可避免,可道德和法律的底线却不能不恪守,否则照样会受到应有的惩罚。同时,扶危济困、慈善助人也是我们应积极提倡的。

  生活困难的群众需要体恤,需要救助,这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政府有关部门、慈善机构和大众传媒应该练就一双“发现贫穷”的慧眼,及时找到那些真正需要帮助的人,或者让那些需要或正在寻求社会救助的人“求告有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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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论责任  公民道德建设关键环节
———写在《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印发四周年、第三个“公民道德宣传日”到来之际

任仲平

一)总有这样一些人让我们感动。

  党的好干部牛玉儒以勤政为民、忘我工作诠释“生命一分钟,敬业六十秒”,桥吊工人许振超在普通岗位上创出世界一流的“振超效率”,乡邮员王顺友二十年如一日大凉山中用脚步丈量工作的苦乐,公安卫士任长霞以炽热情怀书写执法为民的人生壮歌,导弹司令杨业功用赤胆忠心浇铸共和国的和平之盾,医学专家钟南山在抗击非典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中敢医敢言,科学家马祖光在实验室里以生命之火点燃科学之光,艺术家常香玉用德艺双馨八十人生唱响“戏比天大”……从中,人们无不感受到一种品格,一种境界,这就是对国家、对人民、对事业的责任。

  也有这样一些事令我们痛心。

  一起起惨痛矿难带来人民生命财产的重大损失,一种种假劣食品导致许多无辜百姓受到伤害,一次次严重污染造成难以挽回的生态灾难……从这些安全事故和重大案件中,人们看到了共同的祸根,这就是责任的缺失。

  责任,就这样沉甸甸地摆在我们面前。

  (二)什么是责任?责任是分内应做的事情。也就是承担应当承担的任务,完成应当完成的使命,做好应当做好的工作。

  责任有丰富的内涵,可以从不同层次、不同形式来区分,可以从不同领域、不同角度去认识。

  责任无处不在,存在于生命的每一个岗位。父母养儿育女,儿女孝敬父母,老师教书育人,学生尊师好学,医生救死扶伤,军人保家卫国。人在社会中生存,就必然要对自己、对家庭、对集体、对祖国承担并履行一定的责任。

  责任有不同的范畴,如家庭责任、职业责任、社会责任、领导责任,等等。这些不同范畴的责任,有普遍性的要求,也有特殊性的要求。责任只有轻重之分,而无有无之别。

  责任是一种客观需要,也是一种主观追求;是自律,也是他律。一切追求文明和进步的人们,应该基于自己的良知、信念、觉悟,自觉自愿地履行责任,为国家、为社会、为他人做出自己的奉献。无论是道德责任,还是法定责任,都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不履行道德责任,会受到道德的谴责和良心的拷问;不履行法定责任,会受到法律的追究和制度的惩处。

  责任和权利是对应的统一的。没有无责任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责任。一个人的权利,往往是他人的责任;一个人的责任,往往是他人的权利。享受一定的权利,必须尽到相应的责任;尽到一定的责任,才能享有相应的权利。

  责任是道德建设的基本元素。官德、师德、医德、商德、艺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都以责任为基础,为前提。有责任感的人,受人尊敬,招人喜爱,让人放心。

  责任是成就事业的可靠途径。责任出勇气,出智慧,出力量。有了责任心,再危险的工作也能减少风险;没有责任心,再安全的岗位也会出现险情。责任心强,再大的困难也可以克服;责任心差,很小的问题也可能酿成大祸。

  责任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由之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都以责任相联结,都通过履行责任来体现,来升华。每个人只有在全面履行责任中,才能使自己的潜在能力得到充分的挖掘和发挥。每个人只有在推动社会的进步中,才能实现个性的丰富和完美。

  (三)中华民族是勇于承担责任的民族,勇于承担责任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大禹治水“三过家门而不入”,诸葛任事“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范仲淹挥写“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文天祥高歌“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林则徐铭志“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挺身而出,尽忠职守,利居众后,责在人先,是志士仁人薪火相传的思想标杆,是华夏子孙生生不息的精神动力。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这鲜明地体现在60年前那场伟大的中国人民抗日战争中。在面临亡国灭种威胁的危难关头,四万万中华儿女同仇敌忾,共赴国难。大江南北,长城内外,到处都是“妻子送郎上战场,母亲叫儿打东洋”;五洲四海,异国他乡,到处都有华侨华人“御外侮、挽危亡,愿为后盾”。中国人民以自己的血肉之躯筑起了新的长城,赢得了近代以来反抗外敌入侵的第一次完全胜利,也对全世界打败法西斯侵略,拯救人类文明承担起巨大的责任,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四)对工作极端负责,对人民极端热忱。中国共产党把中华民族的责任意识提升到一个新的境界。对工作极端负责,来自于对人民极端热忱;对人民极端热忱,体现为对工作极端负责。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宗旨,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深刻地表达了中国共产党人责任观的出发点和归宿,极大地拓展了责任的精神疆域。这一全新的责任观,成就了中国共产党,成就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的伟大事业。

  站在新世纪新阶段的起点上,面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我们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提出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是统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指导思想,也突出地展现出当代中国共产党人的责任观。这就是对眼前负责,对长远负责,对当代负责,对未来负责,归根到底,对人民负责。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转入科学发展的轨道。这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的神圣责任。

  (五)和谐社会,人人共享;建设和谐,人人有责。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责任是和谐社会的“生态链”,每个人都是这个“生态链”上的重要一环。只有大家都重视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增强遵纪守法的观念,才有整个社会的民主法治;只有大家都把公平正义作为自己追求的价值取向和秉持的基本准则,才有整个社会的公平正义;只有大家都诚实守信、融洽相处,才有整个社会的诚信友爱;只有大家都激发创造活力、焕发蓬勃生机,才有整个社会的充满活力;只有大家都珍惜团结稳定,通过正常渠道表达合理诉求、通过合法手段维护自身权益,才有整个社会的安定有序;只有大家都从自己做起、从细节做起,节约每一度电、每一滴水、每一张纸、每一粒粮,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尽责出力,才有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从一定意义上说,也是建设责任社会的过程。“各自责则天清地宁,各相责则天翻地覆。”每一位公民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才能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对个人是这样,对所有的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也是这样。

  (六)责任内涵在不断发展,责任建设当与时俱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赋予责任日益丰富的时代内容,也极大地推动了我国的责任建设。负责任的大国,负责任的政府,负责任的公民,更加鲜明地呈现在世界面前。

  负责任的公民,就是认真践行我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提出的基本道德规范: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负责任的政府,就是始终坚持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用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来开展一切工作,检验一切工作。

  负责任的大国,就是高举和平、发展、合作的旗帜,坚持走和平发展的道路,始终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加强和扩大同世界各国的交流和合作,永远做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的坚定力量。

  负责任的大国是一个国家责任建设在国际舞台上的形象。负责任的政府是实现人民利益的责任主体,也是维护国家利益的核心力量。负责任的公民是建设负责任大国和负责任政府的基础。公民的责任感和履责能力,关系一个民族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体现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影响一个国家的对外形象。

  负责任的公民、负责任的政府、负责任的大国,就这样环环相扣,内强个人品质,外塑国家形象,体现政府信誉,展示民族尊严,构成了当前我国责任建设的主体。

  (七)人们最熟悉的,往往也是最陌生的;最应该做到的,往往又是最难以做好的。责任也是这样。

  (八)有的人认为,讲责任太沉重,担责任太劳累,不轻松,不潇洒。这种认识是不全面的。

  “天地生人,有一人当有一人之业;人生在世,生一日当尽一日之勤”。作为社会的人,不可能脱离责任而生存。你不扛枪我不扛枪,谁来保卫国家;你不劳动我不劳动,谁来创造财富;你不担责我不担责,哪有美好生活。有收获必有付出,有享受必有奉献,这是社会生活的法则。

  讲责任,体现着生活的价值,映照着人生的意义。“你要欣赏自己的价值,就得给世界增加价值。”“尽力履行你的职责,那你就会立刻知道你的价值。”逃避责任、坐享其成、虚度光阴,这样的人生没有价值。勇敢地担负起自己的责任,人生才会充实,生活才有意义。这样的人生才是真正的“潇洒走一回”。

  快乐和尽职如影相随。责尽心安,苦中孕乐,这是一种深刻而朴实的人生体验。尽到自己应尽的责任,快乐便会在辛苦付出中不请自到,并使看似不起眼的工作变得高尚和光荣。

  (九)也有人认为,责任是一种束缚,限制个人自由,阻碍个性发展。这种把责任和自由割裂开来、对立起来的认识,是不正确的。

  责任与自由不可分割。自由以责任为“边界”,责任以自由为“外延”。履行责任与享受自由成正比。享有自由,就意味着负有责任;履行责任,才会享受更充分的自由。天底下没有为所欲为、无拘无束的自由。责任限制的是一种主观上的任性,彰显的恰恰是自由。主观上的任性,行动上的随心所欲,只会导致不自由。

  自由是对必然的认识和对客观世界的改造。每一个社会成员都享有充分自由的权利,同时也必须切实履行自己的社会责任。那种我行我素,想怎么说就怎么说,想怎么做就怎么做的自由,是一种荒唐有害的“绝对自由”;那种不问是非曲直,和社会基本规范格格不入的自由,是脱离现实的“抽象自由”;那种自我封闭,钻进象牙塔里孤芳自赏的自由,是遁隐式的“消极自由”,这些都不是真正的自由,也都是不负责任的表现。

  (十)还有一些似是而非的认识:“别人不负责,我想负责也负不起来”———无法负责任;“大家都不负责,我一个人负责也白搭”———讲责任无用;“别人对我不负责,我对别人负责是犯傻”———讲责任吃亏。凡此种种,是对责任观的肢解和歪曲。

  社会分工之间的联系不论怎样紧密,有分工就必有分工负责。我们只有将自己承担的责任先负起来,才能影响和带动周围的人负责,形成一个负责任的氛围,而不能用自己的不负责去淡化负责的氛围。

  正如集体是由个体构成的一样,离开每个成员的责任感,这个集体就难以形成一个负责任的集体;每个成员都负起责任来,这个集体的责任才能落到实处,推动集体事业的发展,实现集体的利益。

  一般来说,人们容易看到自己的长处和别人的短处,不容易看到别人的长处和自己的短处。“人贵有自知之明”的另一面,说的是人难有自知之明,看待自己对别人负责和别人对自己负责的关系上也是这样。多看自己的责任,责任就不是额外负担,而是内在要求。更何况负责任得来的是事业的发展和自身素质的提高,何来“吃亏”可言?

  (十一)责任重于泰山。责任,是人作为社会的人应有的价值观,责任建设是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关键环节,是增强国家“软实力”的重要内容。大力推进我们社会的责任建设,大力提升全体公民的责任意识,让尽责任托起我们的事业,让负责任温暖我们的生活,这是我们现代化建设之伟力,是我们民族振兴之幸事。

  (十二)责任建设,教育为先。

  责任教育要讲“大道理”。着眼于理想和信念,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把个人的前途命运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中;着眼于服务和奉献,引导人们服务他人、奉献社会,在这一过程中实现个人的正当利益;着眼于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引导人们把国家、集体、个人的利益有机结合起来,坚持国家利益、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着眼于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引导人们把职业目标同远大理想结合起来,在自己的岗位上忠实地履行对社会、对国家、对人民的责任,使认真、严谨、负责成为中华民族的鲜明标记。

  责任教育也要讲“小道理”。责任与每一个人的工作、生活都不可分离,与每一个单位的生存、发展都密切相关。一个有责任感的人,从容而不浮躁,充实而不空虚,真诚而不虚荣。一个有责任感的企业,既要讲效率和利益,也要讲义务和公益,承担起生产安全、职工健康、环境保护等社会责任。敬业才能成就事业,尽责才能赢得尊严。

  责任教育还要从娃娃抓起。今天的孩子,明天的栋梁。一个人在小时候的经历和形成的基本素质往往会影响其一生。责任心也需要从小熏陶和涵养。

  责任是高尚的,需要崇尚;责任是美好的,需要赞美。让我们在全社会共同营造这样一种风气和氛围:负责任光荣,不负责任可耻。

  (十三)位高者责重;名赫者责大。全社会的责任建设,尤其需要领导干部带好头、名人明星做表率。

  责任意识是领导干部和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责任意识也是执政意识,提高执政能力必须增强责任意识。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和全体共产党员,都要求真务实,狠抓落实,以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对待自己的工作,在岗位上、在责任中体现共产党员的先进性。要勇于任事,敢于担当,不能在其位不谋其政,在岗位不在状态;要各负其责,守土有责,不能敷衍塞责,逃避责任;要责权统一,尽职尽责,不能遇到权力往里揽,遇到责任往外推;要在岗一日,尽责一天,不能在位时不尽责,离任后乱指责。这样做了,才称得上是贯彻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各行各业的名人明星是社会的公众人物,在责任建设中也承担着更多的责任。知名度越高,越要自重;影响力越大,越要自律。不能只求荣誉,不顾声誉。要通过自己的言行举止,在责任建设中发挥积极、健康的作用。这样做了,才称得上是名实相符,对得起自己的名望,赢得人们的尊重。

  (十四)责任建设,制度为本。

  讲责任心,也要讲责任制;有履责要求,也要有责任追究。落实责任制,一在履责,二在问责。没有问责,责任制形同虚设。问责,要贯穿到履责的全过程。事前问责是提醒,事中问责是督促,事后问责是诫勉。对认真负责的,要给予奖励和表彰;失职渎职的,要予以追究和惩罚。只有把责任心和责任制统一起来,把履责和问责结合起来,才能在全社会确立一种良性的责任导向,增强责任心、培育责任感、提高责任意识。

  (十五)责重山岳,能者方可当之。具备了一定的素质和能力,才能胜任一定的岗位和职责;担负的责任越大,就越需要提高履责能力。这就要求社会的每一个成员都自觉地充实自己,不断地提高自己,求知于书本,问计于群众,创新于实践,使我们的社会成为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使我们的国家成为人人皆学、个个尽责的文明之邦。

  (十六)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使命,一代人有一代人的责任。历史的接力棒已经传到我们手中。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是一个光辉的奋斗目标,也是一个艰辛的历史进程。实现这个目标,推进这一进程,就是全体公民在自己的岗位上忠实履行责任的奋斗过程。

  让我们听从责任的召唤。

  《人民日报》 (2005年09月19日 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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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人民时评:“短信圈钱”何以叫停

范伟国

为加强对群众参与的选秀类节目的管理,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近日通知:“禁止手机投票、电话投票和网络投票等场外投票方式。”

  这一规定切中时弊。

  以手机投票、电话投票或网络投票等方式选秀,刚一出现时,很多人觉得新鲜,甚至曾被称为“中国式民主形式的新探索”,果真如此吗?

  虽然电话、手机和网络在我国已相当普及,而热衷用手机或网络投票选秀的人却属少数。那么,某一收入阶层的某一特定年龄段中某些人的投票,能说是代表真正的民意吗?事实上,这种无人监督的投票,被人为操纵的可能性很大,就算是最“诚实”的粉丝,也会寻找亲朋好友的手机,为自己的偶像投票,而这些亲朋,可能对支持的偶像一无所知,严格说来,这岂不是“滥用民主”?难怪对此质疑之声不绝于耳,叫停当在情理之中。

  叫停场外投票的另一层意义,在于禁止短信圈钱。《京华时报》日前报道说,选秀节目人气选手动辄百万的场外支持票数、每票一元钱的收费标准,让短信投票成为主办方赢利的重要途径之一。

  其间的商机,让很多人跃跃欲试。打开电视机,相当多的节目都增加了短信参与的内容,猜比赛结果,猜剧情发展,甚至一些极简单、极无聊的问题,声称有机会获得若干大奖。奖品之丰厚,让人怦然心动,对处于情绪容易激动年龄段的一些人,更是一个诱惑。于是,短信如潮涌来,让一些人赚得盆满钵满。

  然而,天下哪有免费的午餐?一收一支中,要玩点猫腻太容易了,这期间,缺乏必要的监督和公开,难以取得公众的信任。间或会有凤毛麟角的主办者,对此种利益敬而远之。如上海文广集团为消除“短信圈钱”的质疑,将观众参与《加油好男儿》投票的收益,在扣除成本后全部捐赠给中国少年儿童基金会。但是,更多的主办者,是热热闹闹中闷声大发财。

  其实,选秀类节目也并非一无可取,它增加了年轻人的参与热情。当然也因此让渴望一夜成名的孩子更加冲动。然而,类似短信投票的做法,却因其暗箱操作的特点,除肥了一些主办者的腰包,实在看不出有甚好处。它最大的害处,是在增加了“粉丝”们彼此莫名其妙的仇视、伤害和不信任之际,败坏了社会风气和诚信意识。

  真正的民主,是无法用几文钱买来的。将民主庸俗化为选秀的短信投票,是对民主的藐视,更伤害了公众对民主的渴求与信任。

  手机投票虽然只有一元钱或几毛钱的事,但“一枝一叶总关情”,这情是民情,是社会风习。风起于青萍之末,区区一元钱的小伎俩,却可能在年轻人心中酿成道德信念的动摇,让孩子们未知民主,却先娴熟了“滥用”,其害处还真不可小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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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经济时评:加强协调  杜绝监管缺位

原国锋

从现在起到今年底,一场围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专项整治行动将在全国范围内展开。这次整治活动,旨在通过对重点产品、单位、区域集中整治,建立健全从产品设计、加工、销售到售后服务的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把我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23日召开的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对农产品、食品、餐饮、药品等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明确提出了主要任务和目标。其中,“十二个百分之百”更是体现了政府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下狠心”、“动真格”:到今年底,全国大中城市的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检测范围;小作坊100%要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彻底解决县城以上城市、乡镇政府所在地和城乡结合部婴幼儿配方乳粉等16类食品无证照生产加工问题;县城以上城市的市场、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乡镇、街道、社区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

  “没有质量的发展就不是科学发展”,“民以食为天”……应该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认识越来越深刻。但也要看到,我国产品质量还有待提高,食品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多龙治水水不治”的现象还比较突出。缘何?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部门之间缺乏高效协作,导致相关制度难以落实。我国食品安全涉及多个部门,实施的是“分段式”监管,各个监管部门在段与段的衔接时出现的“缺位”或“重叠”处,往往是事故的“重灾区”。要实现年底前达“十二个百分之百”这一整治目标,关键是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协作,让制度不折不扣得到落实。

  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由农业部门牵头,猪肉质量安全整治由商务部门牵头……这次整治行动,不仅指定了具体领域的牵头单位,还明确提出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前不久,《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明确指出,有关监管部门发现违反规定的行为,属于其他监管部门职责的,应当立即书面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应当立即处理,因不立即处理或者推诿,造成后果的,对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的处分。这些规定,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职责,对减少乃至杜绝食品监管上的“缺位”或“重叠”现象,无疑会起到巨大的作用。

  目前,我国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已有30多部(个)。如果相关监管部门不能积极协作,相互推诿,制度功能会大打折扣,甚至沦为废纸一张。希望地方各级政府、各监管部门提高认识,服务大局,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严肃查处违法行为,把各项制度和措施落到实处。

今年重庆市公务员考试和湖北省公务员考试的申论就是这个话题,标准答案就本文的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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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9-26 9:03:56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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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经济时评:走近人人有房住的理想

王淑军

从以往更注重住房商品化,到如今优先保障低收入家庭住房,走过20年历程的房改,着眼民生的思路越发清晰。

  继《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发布之后,8月25日结束的全国城市住房工作会议围绕“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展开,重申了建立健全城市廉租住房制度、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房制度,并将农民工和棚户区居民等住房困难群体也纳入其中。

  从上世纪80年代起,随着福利分房旧体制被打破,房改一经启动即呈加速状态,房地产业空前繁荣。经过20年的房改,住房商品化、社会化问题得到了较好的解决。然而,在人民居住条件大为改善的同时,房价上涨过快,成为无数低收入家庭“心头事”。在此背景下,对此次房改新举措人们或许有诸多解释,但如果分析房改走过的道路,可感受到这新政背后的民生背景和政府角色的转换。

  各国的经验显示,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不能仅仅靠市场机制解决,需要政府公共服务的支撑。房改启动以来,在推进住房“市场化”的同时,我国政府早在1998年就提出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建立由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构成的多层次的住房供应体系,满足不同收入群众的住房需求。

  然而,由于房地产连着消费和投资,关系GDP增长,相比对住房“市场化”的热情,地方政府对本应负起的“保障”责任动力不足。因此,出现了一方面房价上涨过快,一方面大量中低收入家庭“望房兴叹”的景象,目前全国仍有近1000万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人均建筑面积不足10平方米。

  面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高房价,政府陆续出台一系列宏观调控措施,抑制旺盛的住房投资需求。最近国务院颁发的《意见》和全国城市住房工作会议,则直接针对低收入家庭的廉租房问题,进一步强化政府住房保障职责。

  会议重申,将保障对象从低保家庭扩大到低收入家庭,并列出明确的时间表。这无疑使近一段时间以来效果似乎不佳的廉租房政策,有了更可操作的制度空间。还有,会议在强调健全工作机制、保障投入的同时,将有关工作情况纳入对政府的政绩考核之中,并实行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地区领导的责任追究。这些都说明历经几番风雨,我们的房改政策更明确地体现了政府公共服务职责,把握住了问题的实质。

  住房问题是重要的民生问题。透过房改走向的民生背景,我们看到政府已担起公共服务的保障责任,彰显公平正义的内涵。眼下,政策已经明确,相关配套方案和实施细则不日出台,我们寄望早日见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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